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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民健康局民國97年「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20-49歲已婚婦女77.2%曾經有非計畫懷孕經驗。若依懷孕結果觀之,計畫懷孕婦女以人工流產終止懷孕的比例較低,大約在3%至6%左右,但非計畫懷孕婦女採取「人工流產」終止懷孕之比例則高達2至4成,明顯高於計畫懷孕婦女,並隨懷孕次序遞增。此一調查結果發表在八月出刊之台灣公共衛生學會雜誌,意外被外界解讀成:「墮胎是造成少子化之原因」,國民健康局特別提出澄清。其實已婚且已有子女之女性意外懷孕,固然有一部分會墮胎,仍有許多選擇生下來,真正造成少子化的是晚婚、不婚等原因。
國民健康局人口與健康調查研究中心主任洪百薰表示,該文獻是著眼於分析我國已婚婦女意外懷孕的情況,發現已婚女性對懷孕較傾向於以順其自然的方式為之,有高達67.8% 的第三次懷孕是來自非計畫懷孕,甚至願意重複非計畫懷孕。雖然有一部分會因純屬意外而進行人工流產,但即使是到了第四次懷孕且屬於計畫之外,仍有高達近六成會把孩子生下來。且在整個調查訪問的4,301名20-49歲已婚女性中,已婚的2,860位僅151位未曾懷孕,佔5.3% ,其餘均為已懷孕或已生產,可見只要有結婚,大多數婦女願意生,順其自然生,少子化問題並不是出在已婚婦女!
在同一個調查(第十次家庭與生育力調查)中,未婚女性佔20-49歲女性的33.5%,且僅44%明確表達有結婚意願,希望結婚的年齡平均為30.8歲。在出生統計資料也發現,我國各年齡層已婚女性之生育率,近10年來並沒有明顯下降,但是各年齡層女性之「有偶率」則大幅滑落(圖1、圖2),25-29歲女性有偶率僅29%,到30-34歲也僅達57%有偶,晚婚、不婚,其實才是少子化最重要的原因。
為因應少子女化現象,行政院衛生署除配合內政部「人口政策白皮書」擬定相關對策外,並已由法規面防止性別失衡及協助無法生育家庭獲得生育服務,另研議於「懷孕期間」及「生產後」等不同之階段,提供各種醫療保健服務,以鼓勵其生育,包括:
一、 對於無法生育者之服務:(1)持續執行人工生殖法;(2)持續研擬「代孕生殖法草案」。
二、 於婦女懷孕及生產前後,提供優質生育保健服務與諮詢:提供孕婦10次產前檢查、提供生育保健—遺傳醫學相關措施之費用減免或補助,並且健全服務網絡功能,提升檢驗服務品質。規劃擬成立孕產婦身心關懷諮詢專線。
三、 提供新生兒完善之醫療保健服務:全面提供新生兒先天性代謝異常疾病篩檢、提供7歲以下兒童免費預防保健服務、強化發展兒童發展聯合評估中心服務,供5歲以下兒童牙齒塗氟、弱勢兒童臼齒窩溝封劑及低收入戶之新生兒聽力篩檢等項服務。
四、 減少不當墮胎:(1)成立出生性別比工作小組,研議防止出生性別比例失衡情形之相關策略;(2)已公告「醫師執行非性聯遺傳疾病診斷所施行產前性別篩選之處置,或僅以胎兒性別差異為由進行之人工流產等行為,為醫師法第28條之4第一款規定不得從事之醫療行為」;(3)持續監測院所及接生者之出生性別比,加強違規查察;(4)未來不排除將可疑者移送檢調單位調查有無觸犯刑法墮胎罪。
五、 另,本署亦利用母乳哺育宣導之機會,以海報、親子影片徵選等各種行銷活動,加強親子幸福與家庭價值之宣導。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