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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放安全性較高的藥品於一般通路販售,並沒有時間表,須取得消費者及相關團體之共識再予施行
依現行法規,國內的藥品分為處方藥、指示藥品與成藥(成藥又分為甲類及乙類成藥),處方藥、指示藥及甲類成藥必須在藥局、藥商,由藥事人員調劑、販賣、供應。乙類成藥安全性較高,如綠油精、乾洗手、白花油、萬金油等,目前有102張藥品許可証,可在一般通路,如百貨、雜貨、餐旅服務商等,由非藥事人員販賣。
為確保藥物安全與醫療效能,衛生署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及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之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如發現藥物不良品時,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品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品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recall.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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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