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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香港消費者委員會報導,當地市售面膜產品檢出「對羥基苯甲酸酯類」防腐劑乙事,食品藥物管理局說明如下:
按「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成分具有抑制微生物生長之功用,國際間均允許其添加於化粧品中作為防腐劑用途,以防止產品變質而影響消費者使用安全,我國參酌國際間管理規定亦允許使用於化粧品中,並針對該類成分之總含量訂有限量1.0%。經查香港本次抽驗結果,所有面膜產品之「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成分均符合我國限量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局為保護消費者之健康安全,持續監測市售化粧品之品質,針對市售產品之「對羥基苯甲酸酯類」成分進行檢測,截至目前為止,產品品質均符合標準。呼籲消費者選購化粧品時,應檢視其標示是否完整清楚,尤其皮膚容易過敏者,建議可於產品使用前進行小區域之敏感性測試,避免購買來源不明、標示不清或不適合自身膚質之產品使用,以免造成傷害。
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化粧品管理,一向均採取嚴格之上市產品安全監測措施,除繼續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不法之化粧品外,亦請民眾協同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為民服務電子信箱http://www.fda.gov.tw/people_mail.aspx及消保服務專線02-2787-8080,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民眾如因購用之化粧品發現有不良品或不良反應發生時,可通報衛生署所建置「全國化粧品不良品通報系統」,網址:http://cosmetic-recall.doh.gov.tw,通報專線:02-2358-7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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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