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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辦理醫院全責照護,減輕家屬照顧負擔,嘉惠住院病患
為擴大辦理,99年本署首次嘗試與與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合作,透過「多元就業開發方案」,遴選署立苗栗、豐原、南投、彰化、旗山、花蓮、澎湖、恆春旅遊、金門等9家醫院,招募長期失業者,諸如獨立負擔家計者、長期失業者或中高齡失業者等,接受90小時照顧服務員訓練,在以上醫院全責照護病房與護理人員共同照護病人,全責照護病房收案對象為中低收入戶或其他依醫院社會服務室認定之弱勢族群為主,提供免付費之照顧服務員服務。
全責照護不僅病人獲得妥善照顧,家屬降低照顧者經濟及體力負擔;照顧服務員亦習得一技之長,未來衛生署將就計畫執行經驗作滾動式管理,整合公共資源,加強訓練照顧服務員,落實全責照護效益與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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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