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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年國人主要死因統計(以ICD-10編碼)
99年國人死亡人數共144,709人,依2000年世界人口結構調整計算之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455.6人,較上年減少2.4%。
根據內政部初步估計,99年國人零歲平均餘命,男性為76.2歲,女性為82.7歲,男性與女性分別較上年增加0.1歲與0.3歲。
二、十大主要死因已排除自殺。
99年國人主要十大死因與上年比較,原排名第9之自殺及排名第11的高血壓性疾病對調。99年其死亡人數占率依序為:(1)惡性腫瘤占28.4%;(2)心臟疾病占10.8%;(3)腦血管疾病占7.0%;(4)肺炎占6.2%;(5)糖尿病占5.7%;(6)事故傷害占4.6%;(7)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占3.6%;(8)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占3.4%;(9)高血壓性疾病占2.9%;(10)腎炎、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占2.8%。
99年十大主要死因標準化死亡率較上年增加僅有肺炎及高血壓性疾病,分別增加1.2%與6.1%,餘則呈減少;其中以事故傷害減少11.9%最為顯著。
99年國人自殺死亡人數3,889人,標準化死亡率均較上年減少6.1%,居國人主要死因之第11順位,自86年起,自殺首次未列為十大主要死因。
三、前十大主要癌症順位與去年略有不同。
99年國人因癌症死亡人數為41,046人,占所有死亡人數的28.4%,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31.6人,較上年減少0.7%。
前十大主要癌症順位分別為:(1)肺癌占20.0%、(2)肝癌占18.9%、(3)結腸直腸癌占11.4%、(4)女性乳房癌占4.2%、(5)口腔癌占5.8%、(6)胃癌占5.5%、(7)攝護腺癌占2.5%、(8)食道癌占3.8%、(9)胰臟癌占3.6%、(10)子宮頸癌占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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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