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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河豚風險大恐致命,餐廳料理應以安全為優先!
有毒河豚所含之河豚毒素屬於神經毒素,其潛伏期短,民眾食用河豚後約10~45分鐘即有症狀,主要為唇舌麻痺、四肢麻痺、嘔吐、失聲、漸進性肌肉麻痺、四肢抽搐、呼吸困難、血壓下降和意識消失等,由於目前並無解毒劑,且毒素不會因加熱而失去毒性,即使河豚經過烹煮後仍有可能造成食品中毒,台灣水產品種類繁多,民眾可選擇無毒的魚種食用,避免食用河豚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切勿貪圖美味冒險嚐試。民眾若因食用河豚而有上述症狀,應於就醫時,告訴臨床醫師,以利診斷及治療。
食品藥物管理局自去年底至今,陸續接獲多起食用河豚中毒之案例,有毒河豚食用後會造成人體神經性中毒,嚴重者恐有生命危險!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也呼籲餐廳業者千萬不要將河豚作為料理食材,一旦發生中毒,害人害己。
食品藥物管理局再次呼籲,河豚種類眾多,辨別不易,食用河豚風險大,為確保自身生命安全,民眾應避免食用河豚,餐飲業者應以食品安全為優先,不要以河豚為料理食材。有關河豚毒素中毒參考資料可查詢食品藥物管理局網頁:http://www.fda.gov.tw/content.aspx?site_content_sn=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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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