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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產業工會於100年2月15日至健保局陳情,其訴求為:南山人壽保險公司保險從業員本以員工身分投保,惟該公司以其中ㄧ部分人員係屬承攬契約,沒有僱傭關係,自99年間陸續將部分人員轉出,以致員工權益受損,請健保局落實監督南山人壽公司辦理員工投保事宜。
針對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產業工會之訴求,健保局說明如下:
ㄧ、本局僅是全民健康保險業務之承辦機關,受理投保單位申報員工投保作業,當勞工和雇主雙方對於勞僱契約是否存在之勞資關係爭議,應由勞工主管機關認定。
二、本案南山人壽保險公司與其業務員間之勞資關係爭議,本局將依勞工主管機關之認定辦理。如有屬於公司員工不應退保而辦理退保者,其後發現錯誤,都可以回溯員工身分投保。
三、本局將比照勞保局作法,要求南山人壽保險公司申報健保轉出者,應附離職證明;也會定期洽勞工保險局提供勞工參加勞保情形,如其勞工保險仍在保,則健保亦將恢復以勞工身分投保健保。未來,俟渠等勞僱關係之爭議確認後,本局再依確認後關係依規定辦理。
四、有關勞工投保身分在爭議確定前,勞工健保醫療權益都不會受到影響,並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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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