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摘要: 日期:99.08.05. 單位:中藥組 編號:990019 就監察院所提衛生署執行中藥摻西藥檢驗之結果,自民國94年至98年間,呈現檢出率先降後升之現象,顯然問題嚴重乙事,衛生署鄭重澄清,監察院所述之檢出率數字解讀未與本署實際抽樣情形比較,恐致民眾誤解,特予說明如下:本於高風險者應予加強監督之原則,故對市售藥品之稽查標的,即針對易發生偽劣藥之場所及品項(如解熱鎮痛或強調性功能者),予以不定期抽驗,從民國94年至98年間衛生署受理送檢中藥案件,及從今年配合行政院「偽劣假藥聯合取締小組」執行計畫之案件中,檢測出中藥摻西藥的產品,幾乎為來路不明或國外旅遊帶回之偽禁假藥,因此驗出摻含西藥者比例高。這些產品均不是我國GMP藥廠生產且經查驗登記之合法中藥產品。 身體健康照顧,是全民共同的責任。衛生署本於醫藥保健主管機關的職份,對於藥品之製造及販售安全極為重視,除負責國內合法上市藥品之查驗登記,並藉由不定期對市面上產品之抽驗,為國內合法藥品把關。請國人也參考用藥五不原則:「不聽別人推薦的藥,不信有神奇療效的藥,不吃別人贈送的藥,不買地攤、夜市、遊覽車上所販賣的藥,不推薦藥品給其他人」,不購買無藥品許可證字號之藥品,出國旅遊時不要亂買藥,以免破財又傷身。衛生署並同時呼籲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民間團體,共同提醒民眾不要購買及使用來路不明的產品,以維護全民健康與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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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旅遊不要亂買藥,以免破財又傷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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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