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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向疾病平權與去污名,愛滋病毒感染者治療部分付擔政策說明
為達疾病平權與去污名之目的,將愛滋病視為一般慢性病為時代趨勢,而患者在整體治療過程中亦應積極參與並擔負應有的責任,而非僅被動接受治療;除應遵從醫囑避免抗藥,並應貢獻可負擔之少數醫療費用。因此愛滋病毒感染者就醫,將比照現行健保就醫部分負擔之方式與額度執行,部分經濟弱勢個案之免部分負擔方式亦同時比照,等同於現存健保方式並無高額的部分負擔規劃。同時考量執行部分負擔後,恐有部分個案遭遇臨時突發或特殊狀況繳不起該項費用,疾病管制局業於99年12月30日,邀請愛滋相關團體代表共同討論,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如未成年個案、經濟困難個案及住院等個案的部分負擔費用,傾向由配套措施另給予補助,該局並將持續收集各方意見,作為規劃相關配套措施之參考;有關執行部分負擔之時程,仍需於該局研擬相關配套措施完成並與健保局進行細部作業討論後再實施,亦會先進行相關宣導,正式實施日期則以該局公告為主。
疾管局對於感染者之醫療照護向來不遺餘力,我國亦為全球少數全面免費提供治療的國家之一。對於醫療費用不斷成長之壓力,疾病管制局已規劃多元方案以為因應,除持續努力避免新發個案產生外,在降低藥價之規畫上,亦於99年7月對部分藥物進行調降,預估一年可減少3,000萬元之藥費,未來亦會定期隨著健保局藥價調整作業進行調整。該局亦積極著手於兼顧藥物品質下引進過專利期之學名藥物,除確保病人權益,並達到降低醫療成本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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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