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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監控電子媒體,強力掃蕩違規廣告!
由分析監控數據發現: 違規廣告產品型態,以食品廣告285件佔80.3%為首,化粧品廣告24件佔6.8%次之,而違規廣告宣稱效能類型又以「強化骨骼肌肉機能」、「減肥瘦身功能」、「肝臟解毒功效」分據前3名,上開查獲涉及違規之廣告,目前皆已交由地方衛生局依法查處。另據統計,99年1-8月,衛生機關處分違規藥物、化粧品及食品違規廣告案件,總計開立行政處分7,847件,罰鍰金額高達新台幣19,505.8萬元。
依食品藥物管理局7至9月統計顯示: 電視刊播違規廣告之次數,以「好萊塢電影台」監錄到22次為最高,其次則為「超視」19次,其中電視違規廣告之商品以「薑蜆真情」查獲24次居首位,「昇暘清唐速膠囊」查獲21次次之;電台刊播違規廣告之次數,以「桃園電台」7次為最高,其次「正聲廣播電台虎尾台」違規達6次,其中電台違規廣告商品「得麗血力旺」、「百寶蟳殼精」、「揚山勇泉散」、「揚山通血止風丸」、「太極牌金花丸」皆查獲2次。是類廣告除由衛生機關處分刊播違規廣告之產品業者外,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亦協助進行行政指導,以促使違規廣告儘速停播。
食品藥物管理局除持續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通力合作外,並同時著手修訂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食品衛生管理法及健康食品管理法,大幅提高違規廣告罰鍰額度,課予違規業者合於利益之處分。此外,食品藥物管理局亦呼籲民眾,凡是廣告內容太神奇、太吸引人的,都需要提高警覺,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並歡迎民眾善用0800-285-000檢舉專線,協助監聽及提供檢舉疑似違規之醫藥食品廣告,協助衛生單位,打擊違規廣告,淨化視聽空間,保障國人就醫、用藥、美容、飲食之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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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