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動物用藥檢驗之實驗室共同合作,執行99年度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8月份抽驗40件禽畜產品(鴨肉15件、豬肉15件及豬內臟10件)。依類別檢驗氯黴素、磺胺劑類、?諾酮類、四環素類、乙型受體素類、卡巴得及其代謝物以及硝基?喃代謝物等藥物殘留。檢驗結果40件均符合規定。 食品藥物管理局將持續執行各類食品衛生安全之把關工作,同時秉持資訊公開原則,提供不合格食品資訊,作為民眾選購食品之參考,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署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生產履歷或優良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亦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