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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物管理局執行99年市售食品中殘留赭麴毒素A(ochratoxin A)、棒麴毒素(patulin)及橘黴素(citrinin)等真菌毒素含量之監測
依衛生署「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標準」,紅麴米原料中橘黴素限量標準為5 ppm。不合格產品正由地方衛生局追查供應來源,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橘黴素具肝、腎毒性,消費者選購紅麴米製品時,應選擇信譽良好廠商之產品,以確保自身及家人食的安全;而製造廠商亦應選購優良之紅麴米原料進行加工,避免使用廉價之次等原料,如此才能確保產品之衛生安全、消費者之權益及本身之商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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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