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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局研擬酒害防制法初稿,全案尚在討論階段及廣徵意見
國民健康局表示,酒害問題不僅是國內有立委關注,也是今年世界衛生大會(WHA)的重要主題;今年「非傳染性疾病防治」領域共有4個議案,其中就有3個與「酒」有關,包括:全球酒害防制策略、先天性缺陷防治(其中有酒精胎兒症候群)、慢性病防治(其中酒與吸菸、飲食、運動並列為四大危險因子)。
出席會議的局長邱淑媞表示,世界衛生組織秘書處提出的「全球酒害防制策略」已獲所有會員國一致決議通過,且要求各國政府須加以支持、採納及落實;臺灣在會場亦與其他會員一樣,對此表達歡迎與支持。該套策略有十大重點,包括:政府的領導與跨部門動員;衛生部門提供預防、治療和照護措施;社區動員與參與;嚴格取締酒後駕駛;管理生產、銷售、年齡與飲酒場所,降低酒品可取得性;管制廣告促銷;建立酒品稅捐或最低價格制;標示酒害警語、保護酒醉者;防範及管制非法酒品;建立長期監測系統。
國民健康局表示,飲酒會導致諸多事故與疾病,例如:車禍、鬥毆、家暴、口咽癌、肝癌、肝硬化、中風、胎兒先天性畸形……等,這些都是少量即有顯著危害。目前臺灣的酒品已經像汽水、可樂般隨處可購得,但民眾與整個社會則尚未學會如何與「酒」正確相處;上班族常拚酒拚出一身病,許多青少年、勞工因酒而失足、失業、家庭失和,甚至喪命。更可怕的是,飲酒還會釀成橫禍,使無辜大眾平白犧牲,無從自保。
因此,該局乃參考世界衛生大會所通過的全球酒害防制策略,研擬臺灣的草案,將規範政府進行以下防制重點:
訂定酒害防制計畫,辦理調查監測、成效評價等事項,並定期檢討成效。
加強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以及酒害防制教育宣導。
加強提供酒癮戒治以及酒害受害者之諮詢與協助等服務。
不得供應或販賣酒品予未滿十八歲之人。
酒品容器應於明顯位置,以中文標示健康危害警示。
限制酒品廣告,包括時段、代言者、播出場合等。
課徵酒品健康捐;初步規劃其金額依菸酒稅法酒應課稅項目及稅額之百分之四十徵收之。
規劃酒品健康捐之用途:中央與地方之酒害防制、酒癮戒治及酒害受害者之救助、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等。
倘依照目前規劃的額度課徵健康捐,則0.33公升的罐裝啤酒課徵3.4元;700ml 40%的烈酒課徵28元。若料理酒亦比照課徵,則每瓶600ml約將課徵2.2元;但健康局尚在考慮料理酒之課徵比率是否還可更低。大體而言,與菸捐是每包菸徵20元相比,目前課徵的額度算是相當低。
對於部份人士關心健康捐是否有科學證據證明其效益?健康局指出,國際曾對多達132篇研究進一步分析,發現:酒的價格每增加10%,使用量短期約下降5.2%、長期下降8.2%。青少年、經濟弱勢以及長期酗酒者,對價格最敏感,也最能因而受惠。反之,有些國家因經濟協定或為減少走私而降低酒稅,酒的銷售量與酒害亦隨之上升。
臺灣的菸害防制經驗顯示,去年調高菸品健康捐,菸的銷售量與吸菸率皆下降約一成,有33萬人戒菸,預估可替健保節省約每年33億支出;至於其帶來的健康與家庭幸福,則無法以金錢估計。
國民健康局指出,酒害防制是一個完整規劃;健康捐只是其中的一個策略。日前蘋果日報民調發現,有62%民眾支持課徵酒品健康捐,可見國人對酒害防制有相當高的期望。該局將持續廣徵建言,並注意降低對民生的衝擊,例如對料理米酒之影響應儘量小;而烈酒增加之金額可能多些。
也有人士質疑,規劃課徵健康捐,是否是想增加稅收?健康局表示,課徵健康捐絕對不是為了增加稅收;若想增加稅收,應該是鼓勵國人多喝酒才對。課徵健康捐的目的有二,一是在減少飲酒過量、降低對自己與他人所造成的傷害;二是用於進行各項防制與戒治措施,用於酒害受害者之救助以及彌補酒害增加的健保支出。
國健局表示,提倡酒害防制,觸及酒品銷售的龐大利益和商機,必有諸多險阻。然而,臺灣積極爭取加入世界衛生組織,應就是希望在保障民眾健康與福祇上能與國際接軌。他們將持續廣徵各界意見,希望能研擬出適合於國情的完整防制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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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