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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強調,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經專家進行風險評估後,認為該藥品的臨床效益仍高於風險,且當病人使用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時,初期如出現喉嚨痛、嘴巴破或皮膚症狀(如分散的斑點或斑丘疹症狀)時立即停藥,症狀多可緩解。而且,依據統計,謹慎小心使用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引起的史蒂文生氏強生症候群/中毒性表皮溶解症(Stevens-Johnson Syndrome/ Toxic epidermal necrosis;SJS/TEN )之嚴重皮膚過敏不良反應,仍屬罕見(依據世界衛生組織WHO對於不良反應發生率定義,罕見定義為<0.1%),因此,在醫師嚴密評估監控下,民眾仍可放心使用該成分藥品。
對於含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引起的SJS/TEN之嚴重皮膚過敏不良反應,尤其是與帶有人類白血球抗原HLA-B*1502基因型有關,這種人類白血球抗原的對偶基因多出現於亞洲人種,因此,衛生署多年來一直嚴密監視含該成分藥品,並於96年9月要求所有該成分藥品仿單均加刊:可能帶有HLA-B*1502基因的亞洲族群,在使用Carbamazepine成分藥品前,宜考慮檢測是否帶有HLA-B*1502基因。而且,此基因檢測項目,自99年6月1日起納入全民健保給付項目,以加強病患可能產生SJS/TEN之監測。
食品藥物管理局已建置藥物安全監測機制,即時監視國內、外藥物安全訊息,除設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外,並對於藥物之安全性與療效亦隨時進行再評估,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之發生,請立即通報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