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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局分別於96年與97年,以問卷調查25,681名高中職學生與21,482名國中生的嚼檳榔情形,學生表示曾嚼過檳榔的比率,國中生為6.2%,高中職生為12.5%;最近1個月有嚼檳榔的比率,國中生為1.8%,高中職生為3.5%。若將高中職分為高中、職校和夜校來看,高中生嚼檳榔的比率比國中生還低,但高職生和夜校生就大為增加,以曾嚼檳榔比率而言,高職生為14.7%,夜校生則高達35.5%(附表1)。以全國174萬名國中和高中職學生換算,全國共有14萬名青少年學子曾經嚼過檳榔,目前還有4萬名正在嚼檳榔。
檢視縣市別曾嚼檳榔率資料發現,台東縣不論國中生或高中職生,皆有高達3成的學生曾嚼過檳榔,國中生嚼檳率更較次高的花蓮縣多出10-15%;其他較高的縣巿分別為苗栗縣、新竹縣、桃園縣、屏東縣等(附表2)。
進一步調查有關第一次嚼檳榔的年齡和檳榔的來源,在國中曾嚼檳榔的學生中,64%發生在12歲以前,7歲以前也高達29%,近一半人的檳榔來源為父母、長輩或是兄弟姊妹(46%),同學和朋友次之(29%)。高中職曾嚼檳榔的學生中,25%的人第一次嚼檳榔是在進入高中職以後,第一次嚼檳榔的來源,與國中生相反,同學和朋友佔了51%,父母、長輩或是兄弟姊妹降為29%。(附表3、4)
口腔癌是國人男性增加最快速的癌症,平均發生年齡較其他癌症早10-20年,是青壯年(25-44歲)男性最容易發生的癌症。由於嚼檳榔是國人發生口腔癌的主要原因,一旦養成嚼檳榔習慣後,戒除的意願不高,所以預防最為重要。由於7成以上的青少年嚼檳榔是受家人和同學朋友影響,國民健康局特別輔導高嚼檳榔率縣巿的學校,營造校園無檳環境、積極宣導檳榔危害,讓學生能建立拒檳意識和行為,協助青少年戒除檳榔。另外,藉由補助社區健康營造團體,建立無檳社區文化,希望讓青少年能在無檳的家庭和環境下成長。
另外,學校衛生法規定「學校應加強辦理健康促進及建立健康生活行為等活動」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全面禁菸;並不得供售菸、酒、檳榔及其他有害身心健康之物質」;而兒童及少年福利法也規定「兒童及少年不得吸菸、飲酒、嚼檳榔。」與「供應菸、酒或檳榔予兒童及少年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因此,健康局將結合相關單位,分工合作,提高防治成效。
青少年為國家未來的主人翁,在尚不知如何保護自己以前,他們的健康特別需要家長、學校與政府的照護。因此,國民健康局邱淑媞局長呼籲,教育部、內政部和各縣巿政府與我們一起攜手,積極推動檳榔健康危害防制的工作;另外,也希望為人父母和長輩,不要提供子女檳榔,亦能儘快戒檳榔,為子女樹立好榜樣,以避免將危害健康的嚼檳榔習慣帶給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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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