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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及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動物用藥檢驗之實驗室共同合作,執行99年度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4月份已完成抽驗33件水產品:鱸魚10件及?魚10件均檢驗氯黴素、磺胺劑類、四環素類、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以及硝基?喃代謝物等藥物殘留;田雞牛蛙5件及香魚8件檢驗氯黴素、磺胺劑類、?諾酮類(Quinolones類)以及硝基?喃代謝物等藥物殘留。結果均符合規定。
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生產履歷或優良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亦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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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