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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家人因年老、疾病、或身心障礙等因素,失去自理能力,而需要依賴他人照顧時,因著親友情誼的牽繫,您或者是您的父母、親戚、朋友,就必需面臨繁瑣且沉重的照顧責任與負荷。在我們社會愈趨高齡化的潮流中,長期照護的需求將是許多家庭均可能需要面對的課題!
為了分擔家庭照顧責任,及時給予家庭照顧者支持,以減輕家庭照顧者身心壓力與負擔,避免家庭照顧功能瓦解,本署配合行政院核定的我國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以下簡稱十年計畫),推動「喘息服務」方案,方案中家庭照顧者可依需要自行選擇使用長期照護機構或居家照顧服務,接手照顧家中的受照顧者,每位中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十四天服務補助,重度失能個案每年最高可獲得二十一天,每天補助受照顧者照顧費新台幣1,000元,俾讓家庭照顧者在出現負荷過重前,即獲得一個替代性的服務,讓照顧者有休息的機會,以支持家庭照顧者持續照顧能量,提昇其生活品質。
此外,為了讓失能而無法出門使用社區照護資源的民眾,在家也能獲得專業質優的照護,衛生署也配合十年計畫提供「居家護理」及「居家復健」兩項服務的補助。
「居家護理」服務是由護理人員到家中訪視提供護理專業服務,如健康問題的評估、技術性護理、家庭照顧者所需的照護諮詢指導等,讓活動受限於家中的失能個案獲得持續性、整體性的健康照護服務,以維護失能個案的健康,預防再住院及使用急診的頻率,同時減輕家庭照顧者的照顧壓力。對於不便出門到醫療院所接受健康照護服務的失能個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照管中心)評估有居家護理需求,由照管中心協助優先使用健保居家護理資源,如仍有需求時,該方案每月可再獲得最多二次居家護理服務補助。
「居家復健」服務是創新服務項目,由物理治療或職能治療師,提供失能個案在家復健,利用家中環境,設計活動治療計畫,增加練習次數,掌握黃金復健時間促進體能、日常生活自理能力、及重新適應居家生活環境。失能個案經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評估有復健需求,如果身體功能的限制,而無法送到醫療院所接受復健時,可補助物理或職能治療師到家中提供治療服務,每年以六次為原則,每週最多一次,惟連續一個月沒有明顯功能進步且無法積極配合者,即停止補助;若經治療師評估個案具高恢復潛力,可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再次提出申請;此外,考量山地離島偏遠地區的醫療資源有限,該方案在這些特定地區,則提供社區復健服務的費用補助。
民眾想要了解相關服務實施細節及服務申請流程,可向各縣市的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洽詢;全國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聯絡電話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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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