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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主動出擊查緝不法食品、藥物及化粧品
食品藥物管理局於99年3月16日由北區管理中心會同臺北市政府衛生局於屈臣氏昆陽分公司、康是美聯運門市部與杏安藥局(昆陽街),及會同桃園縣政府衛生局於屈臣氏縣府分公司、momo購物台門市部與美的適藥業桃園龍壽分公司聯合稽查;中區管理中心會同臺中市衛生局於於丁丁藥局南屯店、加樂福大墩店東信連鎖藥妝、康是美大墩店、屈臣氏南屯分公司與佑全保健藥妝,及會同臺中縣衛生局於百里宏嬰幼館中西大藥局、台灣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豐藥藥局、海源大藥局、屈臣氏潭子分公司與丁丁藥局潭子店聯合稽查;南區管理中心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於健爾康生活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四維門市與九億藥局,及會同高雄縣政府衛生局於康是美鳳青門市部、屈臣氏青年分公司、東京藥局與新高橋藥局聯合稽查;清查架上所有陳列商品,並將查獲之違規案件依法處辦。(產品/違規項目如附件)
食品藥物管理局局長康照洲提醒民眾,不要購買誇大不實及來路不明的產品,以免健康及權益受損,且堅持”五不”原則(不信、不聽、不買、不吃、不推薦),食品藥物管理局對於違規廣告不法藥物查處工作將持續進行監控,並加強督導各地方衛生機關嚴格取締違規案件。另,違規廣告檢舉專線0800-233-789,歡迎民眾檢舉共同打擊不法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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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