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與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動物用藥檢驗之實驗室共同合作,執行99年度市售水產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2月份已完成抽驗蝦類10件,相關項目如:氯黴素、磺胺劑類、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以及硝基?喃代謝物等藥物殘留檢驗,結果均符合規定。 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署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或認明有生產履歷與優良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亦將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