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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所提之「公共場所母乳哺育條例」草案,1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獲得各界及婦女團體之支持,惟有些媽媽們反映,設置哺(集)乳室應提供更友善之設施,及避免髒亂。為此,國民健康局表示,該條例授權中央主管機關研訂哺集乳室設置標準,該局將就哺(集)乳室之基本設備、安全、採光、通風及其他應注意之事項予以規範外,並於標準中敘明「哺集乳室除專供哺集乳外,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並強調應訂定管理維護辦法,以提供婦女更友善母乳哺育環境。
國民健康局感謝各界對母乳哺育之支持,未來將加強與立委之溝通說明,及早完成立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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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