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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靶藥物「賀癌平」用於早期乳癌將列入健保給付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最新公布資料顯示,95年台灣初次診斷為乳癌之女性共6,895人,另依據97年度國人死因統計資料,因罹患乳癌死亡人數計1,541人,占全部惡性腫瘤死亡人數的3.96%,為女性癌症死因之第四位。
乳癌有多種治療方式,包括手術、放射線治療及化學治療,醫療團隊會依據病患的情況,例如:原發腫瘤的大小、局部淋巴結受乳癌侵犯的數目、腫瘤荷爾蒙接受體之有無、第二型人類上皮生長因子接受體(HER2)是否過度表現、細胞分化程度、病患年齡及停經狀況等,選擇最佳的治療方式。
根據統計,大約有25~30%的乳癌病患,其腫瘤有HER2過度表現,使乳癌的惡性度或轉移能力增加、存活率降低、復發時間提早。「賀癌平」為對抗HER2的單株抗體,用於治療HER2過度表現(IHC 3+或FISH +)的乳癌患者,屬於標靶治療藥物,全民健保於91年4月即將「賀癌平」治療轉移性乳癌納入給付範圍。依國外臨床試驗結果分析顯示,使用「賀癌平」於早期乳癌患者,相較於觀察組,可延緩疾病復發時間,因此行政院衛生署也核准了「賀癌平」用於「早期乳癌」的適應症,即可用於經過外科手術、化學療法治療後HER2過度表現之早期乳癌患者。
健保局基於保障病患用藥權益,並減輕病患的家庭經濟壓力,經醫、藥專家會議決議新增「賀癌平」用於早期乳癌治療之給付,合乎新增給付條件之患者為:經外科手術、化學療法(術前輔助治療或輔助治療)治療後,具HER2過度表現(即:IHC 3+或FISH +),且腋下淋巴結轉移之早期乳癌患者。賀癌平為注射劑,每瓶61,192元,預估每位早期乳癌患者持續治療1年之藥費約需80萬元,一年約有450人合乎給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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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