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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食品適當吃 通報系統更保障
衛生署為更加保障民眾食用健康食品之安全性,於96-98年委託台大醫院進行2年一般調查,針對蒐集到1386名急診部內科患者之訪談結果發現,43.5%(603名)患者皆有自行食用一般保健類食品。而由國內外文獻蒐尋推知,銀杏、大蒜、魚油、維他命E、葡萄糖胺、當歸、芒果、葡萄柚、蔓越莓等與抗凝血劑併用(阿斯匹靈aspirin及warfarin等)可能產生交互作用而造成出血的風險,而併用維生素(K及高劑量C)、輔?Q10,則可能會減低抗凝血劑之作用。
衛生署推展健康食品認證審查制度已近十年,已核發之健康食品許可證計175件,其保健功效皆具有科學佐證,但僅限於保健之功效,並不具有治療疾病之醫療效能。民眾不論食用任何食物或是健康食品時,皆不應大量攝取,不能因為其具有保健功效或有助身體健康,而覺得吃愈多愈好,應依照其每日建議攝取量食用,其原因除怕影響藥效外,產品中某些功效成分含量較高,亦可能因過量食用會跟一些藥物發生交互作用而危害健康。且有病仍須就醫,不能以健康食品取代該服用的藥物或醫療。
衛生署仍持續請各學公協會、地方衛生局、醫師公會、藥師公會等單位,協助配合進行通報及加強宣導,以確保飲食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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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