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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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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各界對H1N1新型流感疫情的關注,衛生署發現已有不肖業者,試圖以「預防、診斷H1N1」或「抗病毒、殺菌」等誇大不實的廣告,來欺騙大眾,促銷其產品。行政院衛生署特別提醒民眾︰請大家不要輕信任何治療或診斷H1N1新型流感的廣告而浪費金錢、危害健康。疫情防治最根本、最實際的作法,是平日要養成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勤洗手,一旦有類似感冒症狀出現時,請即戴口罩就醫,並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
衛生署重申,用於人體之產品宣稱「抗病毒」或「殺菌」之效能,必須辦理查驗登記,取得藥物許可證,始得製造、輸入或販售。如未依規定登記即販售上述商品及刊登宣稱醫療效能之廣告,將依違反藥事法之規定查處。
另「克流感」係屬醫師處方藥品,須經由醫師診斷處方使用,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及避免買到偽、禁或劣藥,籲請民眾勿由網路購買藥品。
為保障消費者之使用安全,衛生署將加強監控,並提醒民眾購買用於人體,宣稱「抗病毒」或「殺菌」之產品,應有衛生署核准之藥物許可證字號,其廣告之刊登亦應有臺北市、臺北縣、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及行政院衛生署核准之廣告字號。如發現有違規情形,可提供相關事証,就近向當地衛生局提出檢舉或向衛生署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0625748、電子信箱drug@doh.gov.tw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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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