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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管制局於上週確認4位鉤端螺旋體病確定病例,個案分別居住於台中縣、彰化縣和台北縣,經疫調發現其中2位為具有泥土接觸史的農夫和泥水工、1位為具有污水接觸史的清潔工、另1位亦具有犬與鼠隻接觸史,符合病原體之感染途徑。疾病管制局表示,今年1月至7月總共發現19位鉤端螺旋體病確定病例,皆屬於散發性的個案。該局呼籲民眾,應避免在污水中游泳或涉水,如需接觸到可能遭受污染的水或土壤,則應採取適當的防護措施,如穿著長靴和手套等;住家環境應經常滅鼠;而對於畜養之動物(如犬隻)亦應施打預防性疫苗。
鉤端螺旋體病是由鉤端螺旋體感染產生的疾病,是熱帶、亞熱帶地區常見的人畜共通感染病,在我國被歸類於第四類法定傳染病。病原可經由傷口感染幾乎所有的哺乳類動物,包括野生及家畜動物,主要宿主有老鼠、犬隻、豬、牛、馬、羊等動物,動物感染鉤端螺旋體後,造成腎臟慢性感染,並且經由尿液大量排菌,污染水及土壤,進而感染人類。鉤端螺旋體病的臨床症狀因個案而異,可能自無症狀至產生各種症狀;輕微者最初的症狀多半與感冒類似,包括發燒、頭痛、腸胃道不適、畏寒、紅眼、肌肉痠痛等,有的還會以腦膜炎症狀表現,嚴重者會出現腎衰竭、黃疸與出血等現象,如未即時給予妥適治療將有致死的可能。
鉤端螺旋體經常存在於環境土壤或污水中,人類可能經由皮膚及黏膜傷口接觸到受動物尿液污染的土壤或水而得病,少部份因直接接觸動物及其組織而感染,因此民眾在工作(農民、下水道工程、礦工、屠夫)或野外活動時,應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臨床醫師如發現病患出現鉤端螺旋體病的臨床症狀,且個案於發病前1個月內曾有接觸動物、野外活動或暴露可能遭污染之環境(如污水、溼土等)等流行病學相關條件,即應懷疑罹患鉤端螺旋體病,應立即通報衛生主管機關,並給予適當治療。民眾若有傳染病相關問題,可參閱疾病管制局網站(http://www.cdc.gov.tw)或撥打1922傳染病諮詢專線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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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