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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繼參與WHA大會之後又ㄧ突破,衛生署成功當選APEC藥物法規協合會指導委員會委員,有助於我國未來生技產業進入全球市場
國際藥物法規協合工作為全球生技產業發展重要工作之ㄧ,除可減少各國間法規之差異,減輕生技產業邁入全球發展之負擔,更可讓民眾及早獲得安全有效的新藥。目前世界上已有ICH、ASEAN等國際組織積極進行此項工作,惟APEC組織尚未有此項任務,故在2008年APEC LSIF第六次論壇會議上,加拿大首先提出成立藥物法規協合指導委員會(RHSC;Regulation Harmonization Steering Committee)之建議,因此今(2009)年6月17-18日於韓國進行委員的選舉工作,並訂定其組織章程,確定指導委員會之主要任務為決定法規協合策略。依規定,擔任指導委員會委員資格條件為:須具備充份藥物法規經驗,且有意願投入全部心力時間於法規協合工作者,本署成功代表台灣獲得APEC LSIF指導委員會之委員席位。
APEC LSIF藥物法規協合指導委員會該委員會委員計有九名,包括六國政府代表(加拿大、我國、中國、韓國、泰國、秘魯)、APEC Harmonization center主席及二名產業界代表(一為藥品產業代表,另一為醫療器材產業代表),主席由加拿大代表Dr. Mike Ward擔任。
配合我國生技產業鑽石起飛方案,我國若能藉此機會積極努力參與國際藥物法規協會工作,對我國未來生技產業進入全球市場必定有相當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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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