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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發布我國第17例確定病例,為自菲律賓移入之個案;呼籲國人前往菲律賓應提高警覺,診療時應將菲律賓列入旅遊史考慮
案母表示個案於菲律賓並未接觸有相關流感症狀之家人或朋友,惟曾於5/16 在馬尼拉參加親戚婚禮餐宴,旅行期間也曾逛SM mall。因個案係於返國後24小時內發病,研判其應是在菲律賓感染。個案旅行及回家途中均未戴口罩,回家後雖未外出,但與案爺、案奶、案姑及案姑丈有共餐之接觸,傳染病防治醫療網區指揮官要求:案父、案母有較長時間接觸,需預防性投藥,至於案爺、案奶、案姑、案姑丈需再確定其接觸史後決定投藥與否,另同航班之前三排、後三排旅客需處以自主健康管理,未來七日內如出現類流感症狀,應立即通知衛生局、所或電1922,請求協助就醫。巴士旅客及計程車司機感染風險不高,不予調查。截至目前已掌握之密切接觸者均無症狀。至於與個案同航班之密切接觸者及診所醫護人員則尚在調查。
指揮中心表示,本案已於稍早前通報WHO。根據國際疫情資料顯示,除了我國案四、案六係在菲律賓感染外,韓國6/1一名自馬尼拉入境女性導遊經證實為確定病例;又日本、新加坡及沙烏地阿拉伯分別證實各1例自菲律賓移入之確定病例,推測菲律賓除了已通報WHO之29例確定病例外,應有其他病例在社區中,指揮中心特別呼籲國人前往菲律賓應提高警覺,醫師診治病人時,應將菲律賓之旅遊史列入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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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