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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纖美因子(C M Factor)」減肥產品含偽禁藥成分,衛生署呼籲消費者不要購買及服用來源不明之藥品
衛生署已核准用於肥胖或體重過重病人之藥品,均列屬醫師處方藥品,依藥事法第50條規定,醫師處方藥品非經醫師處方,不得調劑供應。衛生署並提醒消費者注意,藥品必須對症及適量使用才能夠治病,否則極有可能產生嚴重不良反應。身體倘有不適或有醫療需求,均應先行就醫,經醫師診斷後開給處方,再將處方箋,交藥師調劑,切勿自行購買處方藥品服用,更不要去購買來源不明藥品,以免發生無法預期之副作用或併發症。
衛生署除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取締違規之藥品外,亦鼓勵民眾們協助監督檢舉非法藥物,並且設置檢舉不法藥物專用電子信箱: drug@doh.gov.tw及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25-748,以供民眾檢舉、諮詢使用,希望民眾善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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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