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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水產品驗出微量孔雀綠衛生署與農委會將持續監測及輔導
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執行98年度「市售食品監測計畫」,於3月間協調各縣市衛生局抽驗市售石斑魚、吳郭魚及午仔魚等水產品共計25件,檢測項目包括氯黴素,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硝基?喃代謝物(AH、AMOZ、AOZ、SC)、磺胺劑等13項及Quinolone類9項等動物用藥。檢驗結果18件符合規定、7件不符規定(如附件),合格率為72%。不合格者係檢出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孔雀綠代謝物),均已由轄區衛生局及農政單位追查上游養殖戶,並予以後續處辦。
由於孔雀綠具有殺菌功效,不肖業者會使用作為殺菌劑。孔雀綠經魚體吸收會代謝成還原型孔雀綠,不僅長時間殘留魚體,養殖場底泥亦會殘留孔雀綠。由於孔雀綠動物試驗顯示具有肝毒性,為避免對健康造成危害,衛生署「動物用藥殘留標準」規定,水產品中孔雀綠及還原型孔雀綠之殘留均為「不得檢出」。
為確保消費大眾者食用安全,衛生署仍將繼續加強市售水產品抽驗工作,強化與農委會之合作,並請台灣省漁會加強對業者宣導勿違法使用孔雀綠。衛生署呼籲消費者選購水產品時,應優先考慮具有優良標誌或品牌信譽良好廠商之產品,以確保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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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