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隱形眼鏡要換洗,避免佩帶時間過長,影響視力健康
依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隱形眼鏡為須辦理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產品上市前,須於國內進行臨床試驗並通過查驗登記審查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
民眾購買隱形眼鏡及其清潔保養產品時,要選擇經衛生署審查通過並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更要遵守隱形眼鏡清洗、配戴方式暨注意事項,詳閱原製造廠所提供之使用說明書,文字或內容文章有不清楚的地方,務必向眼科醫師詢問,並請妥善保留原製造廠所提供之使用說明。倘眼睛有任何不適應情形或症狀,也應立即向眼科醫師求診。
若疑似因配戴隱形眼鏡而引起不良反應發生,可利用衛生署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網址(http://adr.doh.gov.tw)或專線(02-2396-0100)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欲查詢產品資訊,可參閱衛生署藥物許可證資料庫(網址:http://203.65.100.151/DO818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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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