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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新醫療科技的進步且妥善運用健保資源,健保局實施血管支架的市場價格調查,調查後調降給付價格所節省的費用回歸給保險對象,自98年1月1日起,將原先一年給付上限為3支血管支架增加至4支。
以往,每一病人每年給付血管支架上限為3支,超過部分須由病人自行負擔,自98年1月1日起增加為4支,估計約有12%的病人(1850人)免再自費負擔第4支血管支架之費用。另為更符合臨床使用需求,健保局也正徵詢相關醫療專家的意見,檢討放寬血管支架之給付規定,如此確實可減輕民眾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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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