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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確認今 (2008)年首例弓形蟲感染症確定病例,個案為30歲男性,居住於台北市,因出現左右頸部淋巴結相繼腫大等症狀而就醫。據調查,個案居家並未養貓或接觸野貓,過去亦無病史,惟工作需經常出國洽公,目前已無不適症狀。
我國自2007/10/15起將弓形蟲感染症公告為法定傳染病,依發病日統計,該疾病列為法定傳染病至今總共累計3例確定病例,分別為2007年2例與本年度1例。
弓形蟲感染症屬於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其病原為弓形蟲(Toxoplasma gondii),係一種細胞內寄生的原蟲,可感染大部分溫血動物;貓科動物是弓形蟲的最終宿主,而其他所有的溫血動物(包括人類)都可能因誤食被貓糞便中弓形蟲卵囊污染的水或食物,或是吃到其它未煮熟之受感染動物組織中的囊體而被感染,但人類除經胎盤傳播的先天性感染、輸血及器官移殖可能傳染外,弓形蟲並不會直接人傳人。
該病的潛伏期為10~23天,免疫功能正常的人感染弓形蟲,通常沒有症狀,少部分急性感染病患會出現淋巴結腫大及發燒等情形。婦女若於懷孕期間感染弓形蟲,可經由胎盤傳染給胎兒,日後新生兒可能會開始出現視力不良、心智發育遲緩等現象。該局呼籲民眾及懷孕婦女,食用肉類要經66℃以上之加熱或煮熟,在烹調的過程中應避免試吃;另外如欲飼養貓,應使用乾飼料、貓罐頭、或煮熟食物餵養,另外清理貓砂應戴手套,清理後亦須洗手;懷孕婦女避免接觸來路不明的貓。相關防制措施請參閱疾管局網站: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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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