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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媒體刊載某診所等為消費者施打未經核准之胎盤素針劑等情事,衛生署說明處理立場,並呼籲醫療機構勿以身試法
衛生署除即時通知其轄區衛生局(即: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前往查明該等診所有無違法為消費者施打胎盤素等情事,倘查獲屬實,應瞭解、掌握其供應、流向管道外,並依法處辦,以達遏阻效果外,並加強督導地方衛生機關例行性稽核、年度普查及列入年度地方衛生機關執行市售藥物、化粧品品質稽核業務、地方及中央衛生機關跨縣市之聯合稽查的稽查重點項目及查核對象。同時亦鼓勵民眾協助監督檢舉非法,並設置檢舉不法藥物專用電子信箱: drug@doh.gov.tw及免付費服務電話:0800-625-748,以供民眾檢舉及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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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