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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管局確認今年首例地方性斑疹傷寒境外移入病例
我國自2007/10/15起將地方性斑疹傷寒公告為法定傳染病,加強該疾病之監測,依發病日統計,過去5年 (2003年~2007年) 共有149例確定病例,2008年截至目前,則有3例確定病例。
該局表示,地方性斑疹傷寒為一種立克次體 (Rickettsia typhi) 引起的疾病,在自然界以「鼠-蚤-鼠」的循環方式維持傳播,但在老鼠為不顯性感染。在臺灣傳染媒介為印度鼠蚤。或是貓蚤等具傳染性的蚤,在吸血時排出立克次體而污染了叮咬部位或其他新鮮的皮膚傷口。偶爾也有因吸入乾的蚤糞而感染的病例。鼠、貓和其他野生或家中動物均可受感染且具有自限性,但這些動物可將具傳染性的蚤類傳染給人。
該局呼籲民眾應加強蚤類與鼠類防治,若發現家中寵物身上有跳蚤寄生,即應以除蟲菊精類殺蟲劑噴灑寵物身體或施行藥浴以滅蚤。另在鼠穴入口處及鼠徑上灑布殺蟲粉劑等以滅蚤,滅蚤後再施行滅鼠。若民眾出現突發性惡寒、發燒、頭痛、全身疼痛、發病5、6日後全身出現斑點等症狀時,請迅速就醫,並主動告知醫師接觸史。地方性斑疹傷寒防制措施請參閱疾管局網站: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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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