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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評鑑即將開跑,評鑑委員已抽籤選出
醫策會指出,辦理醫院評鑑必須仰賴評鑑委員之專業性與公平性。目前評鑑委員產生方式,是由各醫療專業團體向衛生署推薦候選人,候選人需具有一定的專業年資或臨床經驗,並且接受核心課程訓練及格,才能成為評鑑委員人才庫的一員。今年度的評鑑委員名單,均從整個評鑑委員人才庫中抽籤產生,所有抽籤過程都是公開進行,並且全程錄影存證。
至於,哪位評鑑委員要到哪家醫院評鑑,也是以抽籤的方式決定,同時必須遵守迴避原則,例如:委員不可以去評鑑過去曾經服務過的醫院。再者,委員所服務的醫院如在當年接受評鑑,該委員也不能擔任該年同等級醫院的評鑑委員,以免利益衝突,而失去公平性。
醫策會表示,小規模的地區醫院,常會擔心服務於大醫院的評鑑委員們,會以大醫院的標準來要求小醫院。該會表示,衛生署一直都非常重視這個意見,所以,除在組成小醫院的評鑑委員團隊之時,儘量納入服務於小醫院的評鑑委員外,也會利用評鑑之前,對評鑑委員的多次訓練會議,加強宣導。另外,從96年起,該署也都邀請「地區醫院協會」推派代表列席小醫院的實地評鑑工作。再者,目前醫院評鑑制度設計,也是強調由各醫院發展其專長與特色,而不是以醫院的大小來論斷其品質之優劣。以上這些措施,都在幫助小規模的醫院能夠永續經營,並且不斷提升服務品質。
醫策會也表示,目前醫院評鑑重點是放在「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服務品質。為了達成這個目標,評鑑委員必須參加一系列的訓練課程、實地訓練與實地觀摩。該會希望藉此可以讓每一位評鑑委員,不論來自於大醫院抑或是小醫院,其評量之結果,都能符合一致性、專業性以及公平性的要求。
至於未來對於不同層級醫院進行評鑑,是否都要保留一個委員名額,由該層級醫院候選委員產生(但該委員必須沒有上述應迴避的利益衝突情事),衛生署也將於後續評鑑委員共識營中,做進一步之規劃與討論,務使我國醫院評鑑制度日趨完善,日益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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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