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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迄今仍無因執行工作而感染愛滋病毒之案例
二、 愛滋病毒的傳染途徑係透過血液或體液交流,病毒不會經由未損傷的皮膚侵入人體。因執行工作有機會暴露血液或體液之工作人員,應採行「標準防護措施」(standard precaution),工作單位亦應訂定意外暴露後之標準處置流程,以確保工作人員的工作安全。
三、 為加強宣導血液傳染疾病之預防知識,疾管局於2006年即已製作「保護員警執勤安全教戰光碟」分送相關單位,以期降低經由血液傳染的致病感染源,如:愛滋病毒、B型肝炎病毒等。對於針扎後之處理流程及相關資訊,可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1922,或至該局全球資訊網查詢,網址為http://www.cd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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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