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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治療藥品之用藥安全資訊
衛生署核准癌思停藥品之許可證為衛署菌疫輸字第000807號,所核適應症為「AVASTIN (Bevacizumab) 與含有IRINOTECAN/5-FLUOROURACIL/LEUCOVORIN或 5-FLUOROURACIL/LEUCOVORIN的化學療法合併使用,可以作為轉移性大腸或直腸癌患者的第一線治療」;核准紓癌特藥品許可證為「SUTENT適用於imatinib mesylate治療期間出現疾病惡化或對該藥出現不能忍受之腸胃道間質腫瘤;治療晚期或轉移性腎細胞癌(病理上為亮細胞癌(clear cell carcinoma))」,衛生署並未核准癌思停與紓癌特之合併治療癌症患者,再查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資料無疑似使用癌思停而引起MAHA之嚴重不良反應。
衛生署曾於97年2月15日發布「癌症治療藥物Sutent可能引起心血管之不良反應」,再次提醒醫師為病患處方治療疾病時,宜審慎評估其風險與效益。為確保患者用藥安全,衛生署將請藥商於仿單中加刊「併用Bevacizumab(10 mg,每週2次)與Sunitinib malate(每天50 mg)曾有引起病患發生微血管病變性溶血性貧血(microangiopathic hemolytic anemia,MAHA)之不良反應報告」。衛生署隨時監視國內、國外藥物安全訊息,且已建立藥物安全主動監控機制,除有藥物不良反應通報系統之外,對於安全有關訊息,亦均隨時進行瞭解,以保障民眾之用藥安全。如醫療人員或病患疑似因為使用(服用)藥品導致不良反應,請立即通報給衛生署所建置之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藥物不良反應通報專線02-2396-0100,網站:http://adr.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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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