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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醫療器材管理辦法規定,醫療用床墊為須辦理查驗登記之醫療器材。產品上市前,須通過查驗登記審查取得醫療器材許可證。目前經衛生署核發許可證之醫療床墊產品,以具有治療或避免臥床所致之褥瘡等醫療用途為主。一般床墊產品不以醫療器材列管者,不得於品名、產品目錄及廣告中刊載或宣稱醫療效能。
另有部分床墊外接電位治療器,是類產品乃由衛生署於核發電位治療器許可證時一併核定,目前衛生署核准之電位治療器僅限於減輕肩膀僵硬、頭痛及慢性便秘等效能,使用時請務必詳閱產品使用說明書並遵照指示使用。
民眾購買醫療用床墊時,可選擇經衛生署審查通過並領有醫療器材許可證之產品,勿輕信購用誇大宣稱療效或來源不明之商品,衛生署核准上市之藥物相關資訊,可於衛生署藥物許可證資料庫(網址:http://203.65.100.151/DO8180.asp)查詢。
醫療機構、藥局、藥商或民眾如發現有任何藥物經使用後造成不良反應,可以向全國藥物不良反應通報中心通報(電話:02-2396-0100,網址:http://adr.doh.gov.tw)。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