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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署為積極管理健康食品及加速查驗登記審查速度,自今(97)年2月起,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將與民間機構相互合作。本年度健康食品查驗委託審查計畫依政府採購法,經公開徵求、開標審標評選等法定程序,評定財團法人醫藥工業技術發展中心為該業務之受託審查機構。
「健康食品管理法」經95年修法後,將查驗登記分成二種方式,除原有個案審查外,另增加規格標準審查制度,以符合民眾及業界對健康食品之期望。為確保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委託審查業務之順利執行,衛生署要求受託機構設置審查專責小組,負責進行健康食品查驗登記相關業務,並依「健康食品管理法」及「健康食品查驗委託辦法」之各項規定辦理。此外,將建立「衛生署委託民間機關辦理健康食品申請案查驗業務標準作業程序」及相關作業標準(包括健康食品個案審查及規格標準審查之新申請案與舊案之展延、變更等),做為執行查驗登記業務之準則,以提升健康食品查驗登記業務之品質與效率。
衛生署推動健康食品查驗業務委託民間機關審查,將有助於國內健康食品認證制度之執行及發展;除加快案件的審核速度外,期能健全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制度及提升服務品質,亦能促使業者依循科學驗證要求,取得健康食品認證,協助國內健康食品相關業者邁向製造高質化,生產品質優良、衛生、安全及具有功效之產品,讓更多合法產品成為健康食品,藉以良幣逐劣幣,以提供民眾更多健康食品的選擇,增進國人健康,提升國民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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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