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社工分科、專業升級-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巡視第一次專科社會工作師甄試考場
衛生福利部?強化社會工作師專業知能並對特定族群提供專精深入之服務,依社會工作師法第5條:「社會工作師經完成專科社會工作師訓練,並經中央主管機關甄審合格者,得請領專科社會工作師證書,專科分科及甄審辦法則由中央主管機關訂之」,及「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科甄審及接受繼續教育辦法」規定,將專科社會工作師分為「醫務」、「心理衛生」、「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老人」、「身心障礙」五大專科。
甄試首日考「醫務」、「心理衛生」2專科,次日考「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老人」、「身心障礙」3專科。應考者以醫務、心理衛生2專科佔多數,達應考總人數之62.5%、「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佔27.4%、「老人」及「身心障礙」2專科則佔10.1%。
衛生福利部部長邱文達於今(22)日上午巡視考場,並在社救司司長李美珍及前社工專協理事長鄭麗珍老師陪同下,慰勉相關工作人員之辛勞。邱部長表示,專科社工師甄試是為了使資深社工於專科領域之工作資歷獲得專業認證與重視,這是社工專業再獲肯定的嶄新一頁,並對承辦第一次專科社工師甄試的臺灣社會工作專業人員協會表達感謝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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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