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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今日凌晨(3/17)林口長庚醫院發生病人家屬無故毆打急診醫師事件,衛福部再次提醒,為保障醫事人員執業與病患安全,於今年1月29日已完成醫療法第24條及106條之修法並公告,規定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致生危害醫療安全或其設施,而違反上開規定者,警察機關應協助排除或制止;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送該管檢察官偵辦。同法亦規範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所有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衛福部支持警政單位立即將毆打醫生的違法者移送法辦,亦再次強調拒絕急診暴力之立場,不容許任何理由在醫院滋事,甚至對醫護人員暴力相向。然「徒法不足以自行」,各醫療院所也應正視此問題,採取一切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並強化醫院本身的反暴力措施如:嚴格執行門禁管制、警民連線、24小時保全、明顯空間區隔,並加強人員教育,提高警覺,以使醫事人員從事醫療業務不致有所恐懼,提供醫事人員安全之執業環境,共同維護全民安定有序之就醫權利。衛福部已同時請桃園縣衛生局妥善處理,並請醫院特別關心不幸被毆打的醫師。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