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國家公園指定部分區域禁菸 春假出遊小確幸
健康署調查9成5民眾及8成吸菸者,支持戶外休閒區域禁菸
日前國民健康署進行民意調查詢問民眾對「103年4月部分戶外休閒區域列入禁菸區」之意見,結果,高達95.1%支持此項無菸環境政策,其中吸菸者亦有近8成支持,顯示該項規劃,符合多數國人之期待。
曾先生說,我吸菸已經20多年了,每次到風景區旅遊,一旦菸癮來了,吸根菸還得左顧右盼又怕遭人白眼,覺得好掃興!如果讓吸菸者有固定的地方吸菸,讓吸菸的人和不吸菸的人區隔開來,相信吸菸者都樂意配合。
有效區隔,互相尊重,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有民眾誤以為國家公園將 “全面禁菸”,這是將新規定過於簡化解讀所造成的誤解。國民健康署說明,國家公園並非全面禁菸,而是由各國家公園管理單位,選定遊客較多之區塊,列為禁菸範圍,在這些區塊內,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但在區塊外面,或是在區塊內所設置的「吸菸區」,仍是可以吸菸的。各國家公園提出之指定範圍,大小不盡相同,以陽明山國家公園為例,總面積為11,338公頃,只選擇旅客較多的10個區塊列入公告,約為122.7公頃,僅占1.1%。另除菸害防制法之外,國家公園管理法令亦授權各管理單位為預防火災或其他目的,可規範遊客可從事之活動或行為,因此,國民健康署尊重各主管單位依其管理需要所劃定之範圍,但並無對國家公園全面禁菸之情事。
禁菸之社區公園,民眾可以在公園外吸菸
社區公園是老人和小孩常去運動和遊戲的地方,有必須區隔無菸區域,但有些社區公園面積小,難以設吸菸區,在此種情況下,未必要設吸菸區,可以整個公園禁菸,而要吸菸民眾,在公園外面吸菸即可。有部分縣市在公園綠地避開出入口的周邊,設置「定點吸菸區」,導引吸菸者儘量不要在出入口吸菸,是很貼心的作法,也謝謝吸菸者配合。
有關「公園綠地」,並不包括僅作為區隔而非供休閒的綠地。更精確的說,本次公告之範圍為「依都市計畫法或區域計畫法開闢或其他配合公共工程興建設置供公眾遊憩之公園、綠地」。由於公園綠地種類眾多,故先以上述民眾使用較多之公園綠地,做為本次公告之範圍,並讓縣市衛生局在執法上有所依循。如果有些公園綠地常為民眾使用,但不在本次公告範圍,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還是可以評估實際的需求及狀況,依菸害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自行公告為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之場所。
留意各景點的標示,或詢問工作人員
此次公告之目的,是透過更明確的規範,達到有效區隔與引導的效果,使吸菸者與非吸菸者能互相尊重,互不干擾,不僅保障非吸菸者的健康權,亦讓吸菸者得到尊重,不會因為吸菸而遭排斥,也讓多數國內外民眾到國家公園旅遊時,都可呼吸新鮮空氣與吸收芬多精,舒暢身心,提升休閒觀光品質。
配合本次公告,各縣市與國家公園管理單位已完成禁菸標示,並規劃動線適當的吸菸區,也加強宣導;另觀光局業已請旅行社配合加強遊客宣導。民眾出遊時,不需要特別去記得哪裡禁菸,只要依照指示標示,或詢問工作人員,就知道何處禁菸或依照吸菸區設置之指引。國民健康署提醒,依菸害防制法第18條規定,於禁菸場所吸菸者,場所負責人及從業人員應予勸阻;另在場人士得予勸阻;違規吸菸者可依同法第31條處新台幣2000元至1萬元罰鍰。
標示供民眾依循,配合熱點稽查,確保全民休閒觀光的小確幸
國民健康署及公告場所的管理機關歡迎民眾多多到國家公園、風景特定區、森林遊樂區及社區公園休閒旅遊,也謝謝想吸菸的民眾,能先在禁菸區塊外或社區公園外吸完菸再進入,或在禁菸區塊內設置之吸菸區吸菸。4月1日生效後,經由宣導和標示等配套措施,應已可引導絕大多數的吸菸者至非禁菸區吸菸,有效區隔二手菸;另外,也找出原來之吸菸熱點(菸蒂數量較多之處所),列為衛生局加強稽查和場所管理單位加強勸阻地點;另民眾如發現在禁菸區塊違規吸菸,可透過市內電話撥打免付費檢舉專線0800-531531檢舉,衛生局將派人加強稽查,與全民一起打造優質生活及休憩空間,讓大家共同維護生活中的小確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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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國民健康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