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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我國人口快速老化,預估107年老年人口比率將達14%,進入「高齡社會」,為因應人口老化之趨勢及隨之而來的國民長照需要,衛生福利部持續規劃長照保險制度,並研擬長照保險法草案。
目前規劃之長照保險制度,係採全民納保之社會保險方式,依循「社會連帶責任」、「危險共同分擔」、「保險大數法則」等原則,藉社會自助互助,對於非個人所能承擔之長期照顧風險,由全體國民共同分攤;保險費則由被保險人、雇主及政府三方共同分擔,在民眾失能有長期照護需要時,能夠獲得基本的保險給付,以減輕失能者及其家庭之財務與照顧負擔。
有關長照保險給付之規劃,是以實物給付為主,失能者經評估有長照需要時,依長照需要等級及照顧計畫提供限額給付,超過的部分需自行負擔,並優先提供照顧需要者於居家或社區接受服務,以達成在地老化的目標。
為收集及聽取各界對目前研擬之長照保險法草案的意見,並凝聚社會共識,業於本(103)年5月8~19日,於北、中、南、東區舉辦5場長照保險法草案溝通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雇主、付費者代表、相關團體及政府機關約400餘人與會共同討論,後續仍將與社會各界進行溝通蒐集意見,以作為規劃推動長照保險制度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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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