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藥師法第11條修法原由與歷程之說明
衛福部參酌釋憲文意旨,並且多次邀請不同領域的專家及代表討論後,研擬「藥師法第11條修正草案」,經行政院於103年4月25日函請立法院審議。除本部提出之版本外,另有五個不同版本由多位立委提出,共六個版本一起審議,歷經大體討論、公聽會、逐條討論會議及朝野協商等,參與討論之民眾、法律專家與學者、醫藥專業團體及各黨立法委員,除皆就各版本表達意見外,特別重視修正後的條文需充分達到憲法對工作權的保障及合乎全民最大利益。
衛生福利部期盼本次「藥師法第十一條修正案」能有機會在立法院臨時會期間排入議程,亦期盼各界能夠支持,共同保障民眾就醫權益與用藥安全,並且能夠讓全國藥師都享有符合憲法保障的工作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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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醫事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