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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台灣中藥材近九成來自境外輸入,加上國人藥食同源的觀念與藥膳食補盛行,政府做好中藥材品質管制,才能讓消費者用的安心。為確,收錄常用中藥材300項,建立中藥材之基源品質等標準及鑑定方式,以保國人使用中藥的品質與安全,衛生福利部101年底公告臺灣中藥典第二版科學方式來管理中藥材。並自101年8月1日起實施中藥材邊境管理制度,將紅棗、黃耆、當歸、甘草、地黃、川芎、茯苓、白芍、白朮及杜仲等10項進口量大之中藥材,列屬應實施進口檢驗項目,即在邊境進口時,要求業者檢附合格檢驗證明文件,證明所申請進口的中藥材,符合我國安全標準;其中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等4項國人最常用的中藥材,除應檢附檢驗證明外,在海關還需進行邊境抽批查驗,以阻隔不合格中藥材於境外,保障民眾用藥安全。 至103年5月31日止,共受理4,304件中藥材報驗通關案,總計2萬1,297公噸,其檢附之檢驗證明文件,均符合我國限量標準。至於應實施抽批查驗之紅棗、黃耆、當歸及甘草,其中2批自大陸進口之黃耆(5,290公斤)因總重金屬含量超出限量,判定不合格,全數依規定予以退運或銷毀。 經由上述管制措施,將更能確保輸入之中藥材符合我國規範,使民眾用藥更為安全,更有保障。衛生福利部也呼籲民眾,勿購買來路不明之中藥材,使用中藥材之前,應經適當清洗程序,以減少栽種或儲存過程所殘留異常物質。同時,本部也將持續監控進口與市面販售之中藥材,加強風險管控,阻絕不良品於市面流通,以確保中藥使用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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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中醫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