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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103年度市售食品殘留動物用藥監測計畫,5月份共計抽驗106件市售水產品,檢驗項目包括氯黴素類、硝基呋喃代謝物類、磺胺劑與Quinolone類、四環黴素類、孔雀綠及其代謝物、β-內醯胺類及抗生素多重殘留類(巨環類抗生素)等共88項動物用藥。檢驗結果4件午仔魚、1件金錢仔、1件紅衫魚及1件台灣蜆檢出殘留動物用藥不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動物用藥殘留標準」之規定,不合格檢體之檢出情形及採樣縣市詳如附表。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及衛生局聯合分工檢驗體系負責動物用藥檢驗之實驗室共同合作,本次針對歷年曾經檢出之水產品加強抽驗。不合格之檢驗結果已立即傳真通知農業單位及抽樣衛生局。地方衛生局聯合農業機關追查供應來源、殘留原因及其養殖環境是否遭汙染,如為養殖業者違法使用以致殘留,將移請農政單位加強生產端源頭管理並依法處辦。
為確保飲食之安全與衛生,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醒消費者選購畜禽水產品時,最好選擇來源明確,認明有產銷履歷驗證標章者。並呼籲飼養農戶應確實遵守動物用藥品管理法之規定及避免養殖環境遭污染,農業機關及衛生機關將會持續監測上市前及上市後畜禽水產品之動物用藥品或化學品殘留,讓民眾食的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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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