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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因應汛期及颱風季節到來,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督導地方政府確實依照災害防救法規定,預先辦理災民臨時收容、社會救助及弱勢族群特殊保護措施及應變事宜。
  103年2月17日已函請地方政府預先辦理以下事項:(一)災民臨時收容所整備作業,並公告於地方政府網站以宣導周知。103年度災民臨時收容所清冊,社工司彙整總計為5797所,可收容人數196萬5,317人。(二)辦理緊急救濟民生物資整備作業,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加強辦理相關儲備。(三)檢視收容所肆應各類型災害之安全性。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李美珍司長表示,防災整備人人有責,政府機關更是責無旁貸,災前作好妥善之相關規劃與措施,必能使民眾的生命安全少一分危險,多一分保障,建立讓民眾更安心的社會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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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社會救助及社工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