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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範區國際醫療對醫療環境影響小,對健康產業助益多

  • 資料來源:醫事司
  • 建檔日期:103-07-14
  • 更新時間:103-07-14
對今日(7月14日)媒體報導和信醫院院長黃達夫:「自經區醫療商業化,道德崩壞危機」內容對國際醫療政策之誤解,本部澄清如下:
黃院長多次表示支持國際醫療,但指自經區國際醫療政策多是以商業化想法去做設計…要讓醫師衝自費、賺外快等,本部澄請其絕非事實,係對國際醫療政策之誤解;反觀本部的規劃,國人於健保醫療特約醫療院所就醫完全不受影響,外國人則於示範區內及本部許可的醫療院所全部自費就診,並需回饋弱勢補助。在促進醫療國際化及提昇國內醫療服務品質,同時確保健保醫療資源不受影響下,達到以「產業為主、醫療為輔」目標,絕非鼓勵臺灣醫療商業化追求營利。
衛福部亦未修改「醫療法」,未讓醫院公司化成為營利機構,但為讓示範區國際醫療機構能吸引國外醫療機構參與,在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中,對醫療社團法人社員之出資額、董事名額、醫事人員及外國人充任董事局部鬆綁,但仍應受多項法規嚴密管理,絕不會任其隨意發展。
有關黃院長主張引進美國華裔外藉醫師投入醫療行業,此議題一向具爭議性,美國以外其他國家,例如:東歐、東南亞…等醫師是否也一同開放?全面開放對醫療環境影響更鉅,反觀本部規劃,先由示範區引進國際知名醫療機構醫師執業,小規模試行,並視後續發展,再評估進一步可行性,此舉將對醫事人力政策衝擊最小。
本部採彈性處理本國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在一定的時數限制內可以到該區進行醫療服務,是希望提供更多工作機會與選擇。國際醫療病患係以健檢、醫美及非醫療急迫性之選擇性手術等不佔用現有醫療資源之醫療服務項目居多,若不准本國醫師至示範區執業,才會如黃院長所說形成「特區」。至於醫師兼職時數限制早已存在多年,在不影響現有醫師執業工時及民眾就醫權益下,由醫院自行管控,並非因示範區而特別開放。
本部已多次對外說明:參考國外成功經驗,示範區只會設立一至二處國際健康產業園區,絕對不會全台遍地開花,也不會放寬在全國各地,而黃院長提及:法規鬆綁、該國內醫院運作及人力國際化,反而會全臺皆為專區,對醫療環境衝更大,依外國經驗,慎選一至二處執行是最適合。
自由經濟示範區之國際醫療機構引進外國醫療高階人員或特別技術者,除了將外國優秀的技術及高端設備留在台灣,精進臺灣醫療技術及能力,進而打響台灣醫療機構之知名度等利基外,更重要的是這個機構將當作臺灣各縣巿現有醫療健康相關產業園區,或未來示範區「健康產業園區」之推廣中心,對臺灣的醫療健康產業注入一股新的活水。中研院王平院士在經濟日報103年7月10日為文表示:「生技產業就是能夠孕育帶動台灣經濟成長的明星產業」,示範區國際醫療機構利用醫學臨床優勢,負責醫療臨床與產品之鏈接及產品推廣規劃,由於醫療臨床已介入產品的行銷,再藉由外國醫療高階人員或特別技術者之專業權威性,讓產品更具說服力,更具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