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食藥署推動專門職業人員投入食品產業,精進產業服務能力
食藥署為有效提升食品業者衛生自主管理能力,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2條第2項,已於今年2月24日發布「食品業者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其中公告實施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之食品業者應設置其類別之專門職業人員,包括經考試院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並領有證書之食品技師、營養師、畜牧技師、獸醫師、水產養殖技師或水產技師,期能透過具有食品專業素養之人員投入食品產業,協助業者有效執行食品安全管制系統,以維護食品製造之衛生、安全及品質。
- 建檔日期:
- 更新時間:
- 資料來源:食品藥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