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助生圓夢!政府將推人工生殖三階段補助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邱淑媞署長指出,我國婦女總生育率低的原因,
與現今社會普遍存在晚婚、晚育現象而易致不孕有關,我國102年男女性平均初婚年齡為32.0歲、29.7歲;分析101年之生育情形,其中生母年齡為30~34歲者高達39.8%,35~39歲為11.7%,遲育趨勢相當明顯,國民健康署的人工生殖統計資料顯示,102年接受人工生殖治療者中,35歲以上者佔57.8%。邱署長進一步表示,世界衛生組織資料顯示,育齡期夫妻中不孕之比例約8-12%,國內臨床專家經驗則表示不孕症比例約在10-15%,目前許多國家大多由政府補助試管嬰兒之人工生殖術,約可提高3至5成的使用率,例如亞洲國家包括南韓、日本及新加坡;歐洲國家有丹麥、法國、德國、比利時及瑞典等,我國的立法委員亦建議應對家庭生活總收入低於一定平均數不孕症夫妻,進行試管嬰兒補助或補貼政策。
近年來我國透過醫療技術進行人工生殖的夫妻逐年增加,邱淑媞署長指出,我國人工生殖出生子女數已由87年的2,317位嬰兒增加到101年的5,825位,其佔當年度出生數之比率由0.9%(2,317/271,450)提高至約2.5%(5,825/229,481),成長近3倍(附表2);人工生殖植入週期活產率為31.6%,亦較歐洲國家的平均數23.1% 高,但人工生殖費用平均約10萬元,對於不孕夫妻形成相當的經濟負擔,特別是100年我國人工生殖施術人數為11,053人,其中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計有18人,佔總施術人數0.16%。故為幫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不孕夫妻的生育夢想,國民健康署已於104年編列3000萬元概算,補助對象優先從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夫妻進行補助試辦計畫,實施人工生殖技術之不孕夫妻之條件為,須經醫療機構心理及生理等檢查及評估結果,適合接受人工生殖;夫妻一方經診斷罹患不孕症,或罹患主管機關公告之重大遺傳性疾病,經由自然生育顯有生育異常子女之虞;夫妻至少一方具有健康之生殖細胞,無須接受他人捐贈精子或卵子。另,補助內容為進行不孕症之人工生殖技術補助,預計補助每對夫妻人工生殖術費用,每年最高核給新臺幣10萬元,若實支金額未達者,則以實支金額補助之,預估可嘉惠391人次,增加143名新生兒,提升0.06%出生率;105年將續推第二階段人工生殖補助,規劃以所得在平均70%以下(約77萬)夫妻為補助對象,擬採每年最高補助3.8萬元,所需費用約3.5億元,預估可嘉惠9,431人次,額外增加1,646名新生兒,提升0.7%出生率;106年將推動第三階段人工生殖補助,規劃以平均所得130%以下(約142萬)夫妻為補助對象,擬採每年最高補助3.8萬元,所需費用約5.6億元,預估嘉惠14,844人次,增加2,194名新生兒,提升0.9%出生率。
邱淑媞署長進一步說明,為保障不孕夫妻接受人工生殖術的品質,該署將規劃相關人工生殖機構品質管理措施,包括訂定胚胎植入數限制,以減少多胞胎及早產、低體重等併發症;將監測累積活產率、OHSS(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發生率及多胞胎率等品質指標,以提升機構的品質。邱淑媞署長強調,民眾若有意願接受人工生殖術,須至該署許可通過之74家醫療院所(表3)接受服務方可獲得補助,該醫療院所名單資料可於國民健康署網站查詢(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主題專區/人工生殖),網址(http://www.hpa.gov.tw/BHPNet/Web/Index/Index.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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