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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年衛生福利部新聞
本部許次長於103年10月21日上午與漢生院民代表及漢生人權小組召集人陳教授見面,認同「漢生院民要安養,在宅老化 原屋續住」訴求,並積極研議提升漢生院民之照護品質,以落實「漢生病病患人權保障及補償條例」之立法精神;但對於樂生青年聯盟所提「迫遷」,樂生療養院鄭重澄清絕無違反院民意願,強制逼迫院民搬遷至新大樓。
今年4月,因為樂生療養院主恩舍牆壁裂痕有擴大情形,該院基於保護院民安全,與院民溝通後,在尊重院民自由意願下暫時遷出,待修繕完成再搬回主恩舍,本案除張伯伯因高齡95歲且有醫療需求,目前住院中,其餘院民均已陸續搬回主恩舍。
樂生療養院對於漢生院民日常生活照護均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以院民安全為最優先考量、尊重院民居住自由。
(二)隨時注意房舍安全並反應給捷運局。
(三)落實執行漢生分級照護及必要醫療處置。
本部每年編列公務預算,支應漢生院民生活津貼、醫療照護、養護等措施,但對於院民的照護品質仍深感不足,將再檢討評估現行的照護模式,提供更好的安養照護,讓院民能有尊嚴的在宅渡過晚年。
  • 建檔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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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料來源: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